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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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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翼城县道路及停车场泊位的流转速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以及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0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9号)、《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翼城县停车设施发展成立专班的通知》等文件,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了《翼城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案》,启动翼城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为了解公众对本决策项目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决策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位于翼城县县城城区。

(二)覆盖范围:翼城县县城城区。

(三)决策内容:翼城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四)拟定收费标准:

1.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类别

免费时长

白天时段(07:30-21:00) 

(计时收费)

夜间时段

21:00-07:30)

超过免费时长

周期内最高收费

(元/车位)

一类区域路内

1小时免费

1.5/半小时·车位

30

免费

二类区域路内

1小时免费

1/半小时·车位

20

免费

2.停车场收费标准

类别

免费时长

         白天时段(07:30-21:00)      

(计时收费)

        夜间时段        21:00-07:30)

超过免费时长

   周期内最高收费(元/车位)

公共停车场

1小时免费

1.5/半小时·车位

30

免费

专用停车场

1小时免费

1/半小时·车位

20

免费

收费执行说明如下:

⑴一、二类区域的划分及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依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设置方案确定。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类区域路内:解放西街(八一路至唐霸大道)、解放东街(绛源路至东环路)、翔翼街(米字路口至东旭桥)、潞公街(八一路至新华路)、新华路(解放街至四中路口)、绛源路(翔翼街至城内村西城门)、益苑南路(潞公街至木坊街)、八一路( 红旗街至南环路)、横十路(八一路至唐霸大道)、木坊街(绛源路至唐霸大道)

二类区域路内:唐霸大道(北环路至南环路)、翔翼西街(米字路口至陵下坡头)、潞公西街(八一路至翔翼西街)、新华南路(四中路口至南环路)、绛源南路(城内村西城门至南环路)、万慈街(八一路至奎星路)

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府前广场停车场、九龙公园停车场、九龙南停车场、鼎尚广场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县医疗集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站。

⑵ 白天时段(07:30—21:00)实行计时收费,停车首小时后,采用半小时计费制,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⑶ 公共停车场,停车首小时后,采用半小时计费制,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专业停车场,停车2小时后,采用半小时计费制,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⑷夜间时段(21:00—次日07:30),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停车均免费。

⑸07:30—21:00为白天时段的一个计费周期,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停车设施经营者可结合实际情况下浮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

⑹根据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按车辆规格将机动车分为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三类。小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货车中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货车大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

⑺小型车辆停车,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辆停车,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或者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一个计费周期内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车;大型车辆停车,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3倍收取,或者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一个计费周期内最高收费标准为60元/车。

⑻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减免优惠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政策执行。对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免收停车费;对设施作业的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殡葬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费。

二、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地址:翼城县红旗街37号

联 系 人:王保军

联系电话:0357-4927025  

三、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才智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侯马开发区分院

联系人:孙芳芳

电子邮箱:842599592@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决策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决策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决策项目风险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在本决策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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