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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撤销翼城小美微针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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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翼城小美微针医疗美容诊所现向我局提交了申请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申请材料,经研究决定,同意撤销翼城小美微针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编号:MACN7148114102217D2212)。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

特此公告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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