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翼城县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5-07-03
【字体:

为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翼城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司法所现有的专职辅助人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翼城县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5年7月3日)。

二、招聘条件

(一)从司法所现有专职辅助人员公开招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县司法局2023年3月上报的《山西省2023年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摸底表》在册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辞退、年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翼城县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工作;

2.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7月14日8:00至7月18日18:00

报名网站: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cheng.gov.cn)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翼城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7月15日8:00至7月19日18:00

本次考试费为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经核准后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6.改报岗位

原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7.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5年7月21日18:00前到翼城县人社局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8.准考证下载打印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详见《笔试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学专业毕业、具有政法部门相关工作经历的先后顺序,符合条件数量多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优先聘用条件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家“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公文写作。

科目(二):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5)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①准考证;②《报名表》;③《诚信承诺书》;④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学信网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⑧个人征信报告。上述材料均1份。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政法部门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若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依据岗位工作性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3.体检考察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与翼城县司法局办理相关用人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均不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六)待遇保障。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社保休假等相关待遇参照我县公安辅警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相关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7-4927148(翼城县司法局)

考务咨询:0357-4922596(翼城县人社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翼城县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翼城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组

2025年7月3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202000105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