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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撤销翼城董伊美医疗美容诊所等2家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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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翼城董伊美医疗美容诊所、山西仁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翼城解放西街中医诊所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自主提交申请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申请材料,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撤销,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

撤销备案(凭)证信息

序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诊疗范围

备案编号

备注

1

翼城董伊美医疗美容诊所

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光明路古韵华府西门10.11号商铺

裴丽霞

张艳文

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MAE6TQDMX14102217D2212

诊所备案凭证

2

山西仁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翼城解放西街中医诊所

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解放西街15号

聂金玲

刘晓辉

中医科******

PDY80802714102217D2182

中医诊所备案证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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