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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翼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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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问题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上有差距

(1)学习形式单一,交流研讨不深入

整改措施:院党组集体研究制定《翼城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每季度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定期组织开展实地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切实发挥出中心组学习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以此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丰富了学习形式,增加了交流研讨的次数,提升了学习效果。

进展程度:长期整改

(2)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将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的同时,在党组会议记录,以“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整改结果:党组会议记录更加规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学习内容更加全面。

进展程度:已整改

(3)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研究事项,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部署、事后有反馈,特别是注重研究事项的后续资料收集工作,避免党组会议记录不全的问题再度出现。

整改结果:党组研究事项更加规范、科学、民主。

进展程度:长期整改

2.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不彰

整改措施:党组研究制定《翼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联企服务会商机制的方案》,对联企服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党组研究事项更加规范、科学、民主。

进展程度:长期整改

(2)法治建设工作中送法“六进”没有完全覆盖,落实举措不实,对学校、企业、社区普法服务多,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服务少,缺少系统的普法计划和有效的督导检查方案

整改措施:制定每年度系统的普法计划和督导检查方案,每半年形成一个工作总结报告,在做好送法入企、进校、进社区的同时,组织专人编写寻衅滋事、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典型多发案例,定期到乡村进行宣传。与机关、单位制定沟通协调机制,针对审判执行案件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入机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并进行授课普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体责任,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整改结果:送法“六进”完全覆盖,法治宣传形式更加丰富,县域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城东、城南两个人民法庭实质化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案件比较少,主动与企业联系提供法律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所欠缺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城东人民法庭服务保障精品产业园区法庭的职能作用,定期与辖区企业会商,对企业在涉诉纠纷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提供指导和意见,建立并完善辖区代表企业档案及涉诉台账,实时跟进辖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纠纷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作出综合评价后实时共享,做到及时掌握情况、随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城南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发挥特邀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优势作用,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工作,强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提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整改结果:基层法庭实质化解决更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案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展程度:已整改

(4)破解“案多人少”的举措不实

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速裁团队和审议通过速裁机制,以此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配备一名专门导诉员,在立案大厅摆放基本的诉讼服务指引材料,切实发挥诉前引导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结果:诉讼引导、案件分流、诉前调解等工作更加细致,司法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进展程度:已整改

(5)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立即更新门户网站法院概况、审判动态栏目,立即将拍摄的普法宣传视频更新至门户网站,安排技术人员链接门户网站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实时对法院动态信息进行上传更新,相关责任领导每周进行检查,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整改结果:更好发挥出法院官网司法公开的监督平台、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和析案普法的教育平台作用,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得以营造。

进展程度:已整改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温差

(1)诉前调解工作不规范

整改措施:召开立案和诉服工作人员会议,对相关案件认真分析,引以为鉴,强调调解工作必须依照当事人自愿原则办事。

整改结果:诉前调解工作更加规范,调解功能充分发挥。

进展程度:已整改

(2)立案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依法及时立案,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限制立案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结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全部立案。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审判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措施:实行裁判文书阅核制,保证案件质量;加强员额法官对案例库、法答网的使用,用案例说服当事人接受判决;定期召开改判案件分析研判会议,强调法官必须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好每起案件,对二审改判案件逐件分析、集体研讨,切实提高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司法作风得到优化,员额法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进展程度:已整改

(4)执行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关于执行文书送达、执行期限、执行案款发放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每一名执行干警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执行案件全流程办理期限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案件办理进程审查,对超期限未办理流程进行询问和追责,从制度上杜绝执行案件缓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设置专门的案款发放监督管理员,在案款到账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案件承办人对案款进行发放,保证每一笔执行案款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完毕。

整改结果:规范执行程序,杜绝执行终本裁定书送达不及时、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现象。

进展程度:已整改

(5)“源头治理”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积极与审判和诉前调解中心沟通协调,在调解阶段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执行措施和带来的影响,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书,从源头上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目前,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均已达标。

整改结果: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均已达标。

进展程度:已整改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1)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不到位

整改措施:两个法庭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建立与社区、村委会常态化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在矛盾化解方面的力量,实现多元解纷。

整改结果: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在矛盾化解方面的力量,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进展程度:已整改

(2)化解涉诉信访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信访案件,从信访受理、案件办理、处置结果3个环节,做好信访办理情况的反馈,在办理过程中,由承办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与信访人联系,适时告知案件查办情况。在案件办理完毕后,及时答复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对提出的新问题、新线索逐一记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整改结果:进一步落实信访首办责任,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判后答疑工作进一步深入。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司法保护校园安全力量不足

整改措施:制定《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方案》,从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师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及时答疑解惑等方面细化法治副校长职责,每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讨论进校园的法治课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督促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

整改结果:进一步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深入。

进展程度:已整改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进行回头看,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剖析材料,缺项漏项的第一时间补充完毕,并形成长久制度。按照县委意识形态“二五九”工作机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院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避免内容重复的问题。严格执行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相关责任人对分析研判报告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和工作效果。

整改结果:进一步落实县委意识形态“二五九”工作机制,确保法院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进展程度:已整改

6.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明确综合办主任的微信保密管理专责,实现定岗定责。对我院涉密人员、文稿写作人员开展“定密”方面知识的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规范管理全院信息设备,按照内网、外网、涉密电脑等不同用途分别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张贴密级标识,明确使用责任人。

整改结果: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工作机构,规范了信息设备管理,明确了保密责任。

进展程度:已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发现的问题

7.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落差

整改措施:“三个规定”每个月均是按照“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进行填报,填报数根据干警每月实际“接触交往”、“过问”情况不同,每个月填报数量不同,低于全省平均值属于正常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对开展过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考勤迟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一次综合“回头看”,重点梳理“三个规定”填报不规范、着装不规范、迟到早退等问题,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进一步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巩固深化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得到优化。

进展程度:已整改

(2)内部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工作实际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制度,用好全省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同时,审委会定期对一线审判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切实提高案件质效。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召开审委会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审委会委员旁听案件。加强与检察院沟通交流,贯彻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整改结果:完善了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审委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各机关沟通交流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党组书记扛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责任清单的内容严格审查,杜绝以往年内容替代今年内容,一经发现,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严格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在党组会予以通报,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整改结果:党组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法院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

进展程度:已整改

8.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制度建设和执行不严格

(1)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有缺失

整改措施:制定《考勤迟到问题整改整治方案》,以“十查”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队伍司法作风、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同时成立考勤迟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巡查、暗访、约谈的方式,不定时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密集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司法作风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

进展程度:已整改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执行,特别是对会议表决方式、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党组成员讨论决定问题有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提升党组决策质量和水平。同时,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严格把关,分管领导扛起第一责任,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连续、真实、可靠。

整改结果:党组议事规则、范围、程序及执行更加完善,决策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措施: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体研究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符合规定的文书全部上网。同时,相关案件文书的问题确由书记员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所造成,我院已对涉事书记员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并对所有书记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由书记员、案件承办人、部门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问题。

整改结果:进一步提升了书记员的履职水平。

进展程度:已整改

(4)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改革不彻底

整改措施:逐笔排查核对2021年以来滞留执行款的明细,安排执行干警联系相关权利人,对滞留执行款进行发放。要求执行干警对各自承办案件的不明款开展清零工作,严格落实执行款“一案一账号”规定,建立专项管理台账,专人动态管理,避免因管理松软造成执行案款反复积压,上述不明款数已清零。

整改结果:严格落实执行款“一案一账号”规定,执行案款管理进一步规范。

进展程度:已整改

9.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廉洁风险较为突出

(1)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措施: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让监督检查趋于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不仅要限期改正,还要常常“回头看”,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加强政策措施、财经法规、财务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确保单位经济健康运行。

整改结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政策理解水平,切实规范了财务行为。

进展程度:已整改

(2)办公经费开支较大,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措施:严格控制餐厅用具、日杂用品的日常开支,强化餐厅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对日用品的领取进行台账管理;优化厨房设施,提高设备的效率,定期维护和保养,减少厨房用具的损耗。

整改结果:干警餐厅支出缩减,工作人员节约意识增强。

进展程度:已整改

(3)公车管理不规范,用车登记不完备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档”规范化管理,统一用车计划单格式,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每一次车辆使用都有迹可循。完善车辆档案管理,记录每辆车的基本信息、维修保养记录、保险情况等,组织公车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改变驾驶习惯,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整改结果:进一步规范了车辆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进展程度:已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发现的问题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法院工作不明显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担当意识不足,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回头看,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以三年来的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做一次“大检修”,真正把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教育干警,正风肃纪,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成效。

整改结果:通过民主生活会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进展程度:已整改

(2)党总支会议安排事项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与事实不符

整改措施:召开党总支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院党建任务,制定完善全院党建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向党总支进行党建工作汇报,目前2023年度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已交由党总支,各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记录大会记录已补充完整。每年至少开展2次院内党务工作自查自纠,形成工作串联思维,整改会议记录不实、短缺现象。

整改结果:党总支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党总支督导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发挥。

进展程度:已整改

(3)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落实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进行述职评议,随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各党支部书记向党总支述职报告工作。

整改结果:全面落实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进展程度:已整改

11.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

(1)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要求各支部每年年初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每年组织2次党务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创设并不断完善品牌建设,在党建和业务间建立桥梁,明晰责任人,确保党建品牌建设有条不紊推进。

整改结果: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明确了党建品牌建设的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

进展程度:已整改

(2)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年度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加强组织生活会材料的审查力度,做到“不具体驳回、没针对驳回、不切合实际驳回”,切实规范组织生活,提高党建效能。

整改结果:切实规范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出组织生活会剖析问题、改进工作的作用。

进展程度:已整改

(3)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杜绝会议记录补记、忘记、乱记现象,党总支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整改结果:进一步规范了支部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

进展程度:已整改

12.人事管理措施乏力

(1)聘用制人员管理有漏洞

整改措施:制定《翼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业绩考核细则》,以案件记录、法律文书上网、案件归档、电子卷宗生成等工作为基本内容,对不同部门书记员进行分类考核。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书记员参加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

整改结果:全面加强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工作,推动其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进展程度:已整改

(2)第三方购买服务监督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劳务派遣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

进展程度:已整改

(四)聚焦党组织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发现的问题

13.巡察整改主动性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党组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针对本轮巡察制定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注重整改实效和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三是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察整改效果。四是针对各项问题整改情况留存好印证资料,定期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整改结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进展程度: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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