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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机动式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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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15日,县委机动式巡察组对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工作汇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和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5年4月2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4月23日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县委书记高雅铭同志发表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县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传达落实有差距,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力度不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不畅,“一网通办”未能真正实现,“7×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没有达到“方便快捷”的效果,“全代办”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质量不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围绕决策部署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

1.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一是党组学习形式单一。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底的集中学习,多是采取“领学+听写”的方式,简单地进行原文传达,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少,学习实效不明显;二是全面系统把握重要会议精神有差距。集中理论学习内容没有充分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其他地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联系贯通起来,真正做到一体贯通、系统学习、全面把握,以学习跟进带动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上有差距。三是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组召开人事任免、研究事项等重要会议,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力度不够。调查问卷、专题测试、视频播放等活动宣传实际效果不明显,宣传面还没有覆盖到所有群体,没有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更新完善不及时。经查阅资料,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21年梳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其中的审批事项数、法定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均未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如,按照上级清单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已经划转至县应急管理局,但仍在股级审批事项目录当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兽药经营许可等按规定已于2021年变为窗口审批办理,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即办件,但实际办理中仍需股级审批。三是审批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形同虚设。2022年5月设立“办不成事”窗口,要求“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轮流值守,专责收集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项,解决全帮办、全代办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但是没有真正落实,该项工作由第三方提供的帮办代办员负责登记,登记后反馈给分管负责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值守,截至目前,仅登记3件。四是党组会议安排落实不到位。2024年5月20日局党组会议决定“完善招标管理体制、完善评标定标机制”,5月27日,“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工作推进会议决定“建立周汇报”机制,截至9月10日,两项工作均未落实。五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落实、分析研判不到位。2021年8月发布的《翼城县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中,要求“热线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具体考核指标对承办单位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按月、年度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至今没有出台相关考核办法;针对通报中“存在问题”连续数月都是“个别单位仍存在多次催办不回复、敷衍回复、甚至被退办”的情况,党组没有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有效的对策。

3.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力度不足。一是存在部门“应进未进”、事项“应进未进”问题。“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单位共计23家,目前进驻15家,未进驻8家(发改局、人社局、工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疾控中心、烟草专卖局);民政局、卫健局、教科局、住房公积金翼城管理部等单位进驻事项大多是低频事项,业务办理非常少;公安局除“出入境登记”事项外,其余事项均未实质性进厅,只能咨询、不能办理;电、气、暖事项受理窗口长期以来仅提供咨询服务,不办理任何业务。二是办事指南不够清晰。政务服务网线上模块与线下“办事指南”附件格式不一致,2023年3.0版办事指南将常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样表全部编制成册,但政务服务事项样表上传政务服务网不及时,造成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三是“互联网+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督促考核机制。局党组对“互联网+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各单位督促指导不到位,未制定提高考核评价指标的具体措施。如,2021年至2023年,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行为覆盖率连续三年低于国办最低70%的标准,影响了我县在全市的整体考核成绩;2024年截止到9月份,全县有5个单位(工科局、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的监管行为覆盖率低于国办最低70%的标准。

4.党组班子凝聚力不足。一是党组班子分工不明确。2021年至2023年党组班子分工没有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2024年修改完善的《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工及岗位职责》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形成正式文件印发,党组逢“事”开会,采取口头或会议方式向分管领导安排任务;分管领导职责不明晰,存在一事多人分管现象,比如工程建设和公用事业股的业务工作由2名党组成员分管。二是执行党组决策制度不严格。该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三重一大”涉及重要事项的党组会议应提前告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经查,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31日,局党组共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53次,均没有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是上下沟通协调不到位。部分股室沟通协调不畅,综合受理和审核审批环节存在相互沟通不畅情况,如,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来回“踢皮球”,让当事人在多个窗口之间多次往返、咨询;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承接的下放事项办理流程指导不到位,出现服务事项得不到及时办理的现象。四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分管领导不固定,“准支”签字不合规。经查看2021年至2024年财务账目,负责“准支”签字的有3位同志。

5.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10月,县审计局对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反馈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至今未整改,不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直接列支为费用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围绕审批优化精简方面发现的问题

6.“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运行不畅。一是部分事项承诺时限不符合实际。如,医疗机构申请迁址、变更执业地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复杂事项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勘察,“一体化”平台承诺时限是即办件1个工作日,实际为7个工作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简单事项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实际为1个工作日。二是新增业务录入平台不及时。如,荣辉运业公司公交汽(电)车车辆运营证核发、未来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业务范围等业务无法在平台办理,只能通过专网或线下办理。

7.“一网通办”未能真正实现。一是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经了解,个别办公网络运行不畅,正常登录受限,使用的政务服务系统存在不稳定的情况,操作耗时较长,有服务中断或延迟的现象,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在线办理体验;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的“好差评”评价器不能正常操作,办公服务效率得不到群众的真实评价;二是“政采云”系统运行不够顺畅。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统一使用政采云平台,经常出现系统不稳定、网络故障等问题;实际操作中还出现供应商和采购中心系统显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导致供应商质疑投诉。如,2024年8月19日翼城县北关幼儿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开评标结束后,由于系统故障,山西佳得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知道需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信息不对称,导致该公司被废标。

8.“7×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没有达到“方便快捷”的效果。一是政务服务超市功能发挥不充分。大厅东侧政务超市在线服务仅停留在指南、材料预审等基础层面,全流程在线办理无法实现,造成群众“多跑腿”。二是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工作不到位。经对南梁镇、中卫乡实地查看和对唐兴镇电话询问,7×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处于停用、半停用状态,占地面积狭小,无专门指导服务人员。三是配备设施设备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如,乡镇7×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配备的办公桌椅及空调没能正常投入使用,个别乡镇空调包装未拆封,造成资产浪费。

(三)围绕制度机制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9.“容缺受理”制度不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推行力度不够,灵活运用不到位,对哪些事项可以容缺、哪些材料可以容缺把握不清,未编制公示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防范风险的“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在受理环节,工作人员仍然要求申请人将缺失的非关键项补充齐全后才可受理,直接影响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获得感。

10.“AB岗零缺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配置不均衡,“AB岗零缺位”制度得不到保障。如,社会事务股、涉农事务股、交通运输股等各业务股室只有股长一个人,承担业务审核、审批办理、档案整理等工作任务,影响群众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政务改革股一名工作人员,不仅承担了政务改革工作,还承担着全县营商办的工作,工作效率受到了很大影响。

11.“全代办”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项目办理“全代办”服务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如,工作人员未对首次办理项目“一次性告知”,告知内容不全面不精准,造成项目单位多次跑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不能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项目方。存在变相执行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的行为,仍有第三方公司帮代办现象,窗口受理人员对委托代办事项把关不严,为“黑代办”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有5名无证无照人员受委托代办各项业务达182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5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

12.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一是对专家评审过程协调督促不到位。评审过程性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均在各相关股室分散存放,未及时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评审后,项目编制单位直接联系专家确认修改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专家确认时间跨度较大直接影响事项审批进度。二是评标区域不标准。评标室不能满足评审专家独立评标的要求,存在串通评标风险。

13.政策互通机制不畅通。部门划转办理事项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更新不及时,影响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的进度和效率。如,2024年1月,临汾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临汾市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准入规则(试行)》的通知,由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县文旅局就准入事项沟通不到位,造成该许可事项目前只停留在咨询阶段;2024年4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确认全省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第十一批官方兽医人员名单和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由于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审核兽药技术人员资质,工作人员对该信息不知晓,存在审批风险。

(四)围绕政务服务质量发现的问题

14.沟通协调不到位,造成当事人“多跑腿”。协调能力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如国道241线翼城县城过境公路改线工程,2023年9月就涉及文物开始报批,由于沟通协调不到位,前后经过6次沟通协调,均没有接收,期间曾反映到12345市长热线,直到2024年9月才得到函复;2023年8月受理的林木采伐事项,由于受理后沟通协调不到位,超过审批时间未办结,前后共2次“退件”,直到2023年11月第三次受理才办结;未来星幼儿园申请增加托育服务业务,于2024年8月初开始咨询办理变更业务,先后4次往来于有关部门,直到9月4日才得到批复。

15.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一是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够,对业务政策和流程把握不精准,审核资料时间长,重复审核情况时有发生,窗口业务办理效率低。二是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业务不精细。受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不到综合窗口办理业务要求,受理通知单无“办理人”签字,部分项目无《受理通知书》,只有《流程登记卡》;办理工程类事项做不到完全的“一次性办结”。三是业务股室人员职责不清,对工作办理事项底数不清。经了解,政策运行股、政务改革股对本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不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掌握不详尽,招标文件中设置的采购项目评分标准不细化、不量化,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评审过程中主观上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导办、帮办、代办”作用发挥不明显。劳务派遣人员流动性较大、综合素质偏低,办事效率和服务标准不高,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导办、帮办、代办”形同虚设,服务事项以“复印资料”为主,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

16.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存不规范、不完整。部分档案资料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记录不全或没有记录,同时还有立卷人、检查人为同一人签字的现象;“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单登记台账记录不规范,内容不详细,2024年1月至7月登记表中“承办单位及内容”登记不详,“领取人”没有签字,“联系电话”和“回复时间”栏均为空白。

17.活动开展实效不明显。活动开展“头重脚轻”,流于形式。2024年6月12日至7月4日开展的“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台账体现共收集意见建议17个,后续整改不到位,活动效果不明显;7月11日至7月23日开展的“ 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10条,要求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政务改革股,截至10月15日,没有相关整改情况报告。

三、意见建议

上述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县委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新态势;强化局党组政治领导力,规范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增进团结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工作,确保梳理事项准确率与录入质量;明确审批事项审批层级,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加强基础建设和数据共享,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强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平台技术防护能力,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拓展服务事项和范围,更好地发挥“7×24小时不打烊”超市作用。

(三)完善落实内控制度,强化规则程序意识。编制并公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扎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全面落实“AB岗零缺位”制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完善沟通渠道,促进上级决策部署在部门间的顺利运行;全面落实风险防控防范措施。

(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服务规范和业务办理等水平;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实效;加强日常后勤管理,保障机关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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