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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5、06、07地块调整的批前公示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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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城市更新,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靓丽翼城,翼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5、06、07地块修改必要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

本次地块调整范围:支六街以南,绛源路以西,益苑路以东,潞公街以北。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E-01-05地块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337.56㎡,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31.43㎡,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二、E-01-06地块调整前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9278.29㎡;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760.45㎡,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三、E-01-07地块调整前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6695.7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28805.1㎡,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四、E-01-08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8542.4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五、E-01-09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002.14㎡,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翼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结束后,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地块调整现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0357-3579178


附:地块调整前后对比示意图


翼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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