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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翼城县唐兴镇南寿城村新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示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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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翼城县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经持证人郭志红申请,我局同意注销翼城县唐兴镇南寿城村新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名称:翼城县唐兴镇南寿城村新区卫生室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80781714102217D6002

医疗机构地址:解放西街C2区西十三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郭志红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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