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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旧棚改造设施蔬菜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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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我县拟建设温室旧棚改造设施蔬菜项目45亩。

经过县政府网站公告、乡镇推荐、实地查看、综合评审及局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旧棚改造设施蔬菜项目拟实施主体的主体为:

里砦镇张桥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0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张  健

电话:0357—6550223。

翼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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