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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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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4年8月2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10月12日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县委书记高雅铭同志发表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县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巡察情况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实施系列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为建设现代化新翼城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工作不足、推动落实“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有欠缺、党建与业务工作互相融合互相促进有差距等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存在的问题

1.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工作不足。一是常态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二是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还不够。三是以数字化检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创新力度不够。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刑事检察主动履职不到位。二是民事检察监督不够有力。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差距。四是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不高。

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推动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三是党组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

4.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保密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完善。二是保密教育培训内容覆盖不全。三是信息设备管理不规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院党组从严治检的韧性不足,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力。二是检务督察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6.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有欠缺。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成效不明显。二是检察建议的跟踪督促落实不到位。三是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力。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一是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二是诉讼档案的制作、管理有瑕疵。三是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不够有力。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存在廉洁风险隐患。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账务报销把关不严谨。二是公车管理不规范,用车登记不完备。三是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9.党建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安排不到位。二是党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完善不及时。三是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党员在业务工作岗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

10.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三是党建会议记录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面。

(四)聚焦党组织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1.巡察整改落实不力。一是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不够。二是巡察整改成效巩固不好。

三、意见建议

上述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县委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提高制度执行意识,不断推进制度运行常态化长效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公众认知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助推“四大检察”落实;进一步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持续发力提高执法公信力,确保落实“三个规定”的效果;进一步理清检务督察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日常工作;综合运用、有效衔接抗诉和非抗诉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手段的整体功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网络。

(三)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强化全员凝聚力,更好地促进检察业务的开展;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能力,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四)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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