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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公示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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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4930409

通讯地址: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43500

附件: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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