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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翼城县南梁镇翔岭村兴岭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示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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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翼城县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经持证人张和飞申请,我局同意注销翼城县南梁镇翔岭村兴岭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名称:翼城县南梁镇翔岭村兴岭卫生室;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71043314102212D6001;

医疗机构地址:翼城县南梁镇翔岭村兴岭自然村;

主要负责人:张和飞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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