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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公告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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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项目位于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园区,该项目2023年11月02日在我局合并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14102220231102010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证书编号:1410222023110243-ZA-00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晋审监1410222023110243-AA-001)。

2024年3月26日,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县住建局关于该项目的整改通知、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拟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14102220231102010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证书编号:1410222023110243-ZA-00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晋审监1410222023110243-AA-001)。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程建设和公用事业股

联系电话:0357—4930409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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