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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3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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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防办《关于核报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临汛办〔2023〕1号)的要求,翼城县防指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报备工作。现将相关责任人名单上报如下:

2023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翼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范帆,翼城县副县长高伟;防汛抗旱(技术责任人):翼城县水利局局长张东;

2023年中型水库责任人:小河口水库(行政责任人)翼城县副县长高伟;(技术责任人)翼城县小河口水库负责人杨震。


附件:1.翼城县2023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翼城县2023年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翼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翼城县2023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行政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技术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范帆

  翼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东

 翼城县水利局局长

  高伟

  翼城县副县长


翼城县2023年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行政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技术责任人

单位及职务

高伟

翼城县副县长

杨震

翼城县小河口水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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