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平安翼城”的思考
政协委员 宋慧玲
抓好三件大事,实施“165”工程,把翼城建设成山西省经济强县和发展环境最优县,是县委县政府立足于翼城三十万人民想富、盼富的迫切愿望,立足于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要求,立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审时度势,纵揽全局,全面、客观、科学提出的战略目标,而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保障。
纵观全局,经过多年努力,各级领导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风气正、人心齐,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人心思定、人心思安、人心思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深层次的矛盾将逐渐突出,我们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
一、各类矛盾纠纷解决不力。
如企业改制解困、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债务纠纷、政务村务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尤其是群体上访案件,越级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创建“平安翼城”带来很大障碍。
二、社会治安问题仍很突出。
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有所抬头,“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仍然呈多发势态,严重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不容乐观,甚至一些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三、政法队伍自身素质不容乐观。
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政法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少数干警职业道德水平较低,影响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针对上述情况,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创优司法工作环境。一是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司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直接影响着司法队伍的形象。要切实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变“四难”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为“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杯热茶解渴、一把椅子让座”。二是着力解决落实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91年落实一批科级待遇至今,十多个年头未落实一个待遇,在法院科员级别的庭长大有人在,某种意义上极大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方案,组织实施政法系统的职极待遇落实问题。三是强化依法治县的理念。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有以法执政、以法办事的意识。建议政府考虑把是否遵守法律,是否积极配合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纳入行政工作考核的一个标准,尤其是在确定综治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时,应参考司法部门的意见。
二、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活动,拓宽工作领域。坚持走出机关,转变作风,巡回审判,将庭开在田间地头,将法律送在坑头宅院,惠法于民。实行阳光立案、预约立案、法官导诉、关爱弱势群体,为经济十分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使纠纷进入“快车道”,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创建“平安翼城”,农村是重点,农民是重心。要着力解决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稳定、农民安全问题。 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80%的民事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然而,目前乡村两级民调组织,几乎是名存实亡。要求我们精简压缩机关人员,腾出警力,充实一线,建设乡镇司法所和村级调解机构。建议政府将司法所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同时落实村级调解机构人员待遇。力争通过基层,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消除。
四、提高办案效率。从目前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案可以看出,一些小矛盾能够在基层通过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可是有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致使小矛盾升级走上诉讼之道,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拖延了解决问题的时间。一旦诉讼到法院,有程序、有审限,当事人情绪对立,怨气很大,依法判决可以解决法律问题,但解决不了社会问题,案结了事未了,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
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建议各级领导拿出一定的时间、腾出一定的精力, 对信访案件,坚持“有理有序、认真办理,有理无序、积极规范,无理无序、坚决打击”的原则,有理的进入程序,无理的息诉罢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置各种矛盾,正确教育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无休止的纠缠各级政府,提无理要求,要让当事人明白,只有依法解决,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真正给老百姓办事,为政府分忧,只有这样,“平安翼城”方可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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