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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交警大队对网名为“彭某”的留言反馈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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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5年06月17日 

留言内容:

2025年6月11日11时八分在八一路八一公园对面停车被罚款有以下疑问 1.八一公园对面是否能停车,什么时间段内能停车。2.某机动车(白色)在被罚款路段,相同时间段连续停车长达4天,未见驶离也未见罚款,(1)这其中是否有区别对待嫌疑。(2)交通执法是看规章办事还是看执法人员心情办事。(3)能否在县区内禁止停车路段给予显著标示 希望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问。

回复时间:2025年06月24日

回复内容: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我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停车路段八一路八一公园路段是我县主要街道,人流量、车流量较大,根据实际情况八一路有施划的智慧停车位,无停车位即不可停放,如果有车辆乱停必然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我大队也在该路段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牌。

2.该路段一直由街面巡逻民警不定时巡逻治理,因警力有限,巡逻民警不可能长时间守候在该路段,巡查到您的车辆违停贴单时其他车辆可能已经驶离,或者民警离开后又有其他车辆在该路段违停而没有被贴单,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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