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留言时间:2025年05月16日
留言内容:
我是许某,男,年龄65岁,南唐乡西下坪村人,举报翼城县中医院cT科篡改病人郭某诊断报告单,郭某是2025年4月20日下午到医院住院,住院号是2502113,做CT时间是4月20日20:07:05。4月21日08:45:05时出报告,影像号48457。4月22日头痛得厉害,又做了一个cT,时间是15:05:43,出报告时间是15:25:07,影像号是48457。两天做了2个cT,影像号是一样的。但报告内容完全不一样,两天做了两个cT,为什么影像号会一样,但内容不一样,同一部位,这种篡改行为是不是犯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请求卫健委严查,如有问题,我负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2025年05月23日
回复内容:
我局收到处理单后,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翼城县中医医院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两张CT报告单影像号一样的问题,经核查,对于在翼城县中医医院做过影像检查的患者,系统中都会存储患者的影像信息,以便于对患者的历次影像检查信息进行复查对比。所以只要是身份信息相同的患者,影像号都会一直沿用第一次的影像号。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两张CT报告单报告内容不一样的问题,经核查,第一次扫描(2025年4月20日20:07:05 64层螺旋CT)诊断为:“双侧基底节区多发腔隙性脑梗死,请结合临床,必要时复查排除迟发外伤性病变可能。”第二次扫描(2025年4月22日15:05:43 512层螺旋CT扫描)诊断为:“颅脑CT平扫未见外伤性改变,建议结合临床必要时及时复查。”原因分析:①分辨率限制,不同设备的精度或扫描参数(如层厚)可能影响结果。②一过性表现:某些缺血性病变可能自行缓解(如小血管痉挛,扩大的血管周围间隙),导致复查时无异常。涉事影像报告的原始数据无异常修改痕迹,影像报告生成流程符合《放射科质量管理规范》,系统自动记录操作时间、内容及操作人员,王某及郭医师的操作均在规范内。原始影像与诊断报告内容一致,无主观恶意篡改证据。
当事人现场反映第二次扫描(2025年4月22日15:05:43 512层螺旋CT扫描)报告单“扫码查影像”二维码无法扫出数字影像,县卫健局也对此事进行了核查,调取了4月20日和22日其他患者CT报告单共计74份,其中能扫出数字影像的56份,扫不出数字影像的18份,并不是当事人说的仅他一个人扫不出4月22日数字影像的问题。县中医医院对此事做了情况说明:“由于影像报告打印机参数有改动无法获取报告上的影像号,导致二维码查询故障。”
2025年5月21日、22日,县卫健局分别与当事人沟通两次,向当事人说明了调查情况,并提议可以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县人民医院CT室主任对患者的两次CT影像进行现场诊断,是否与县中医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一致。当事人表示不认可、不满意。县卫健局建议当事人申请技术鉴定或到法院起诉,当事人不予接受。
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继续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做好调解协调工作。同时,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放射影像的监督检查和质控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放射检查的规范化、合理化。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