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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教体局对网名为“郭某”的留言反馈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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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年04月02日 

留言内容:

翼城职业技术学校袁某收手机后拒不归还。手机被收后,我给他去求情,他说又不是我的错,找他干嘛?我去找班主任,班主任是石某,石某来的时候给我们说交了他那儿,我们没交,被收了来找他了,让回家反省半个月来了再说手机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学校不能长时间保管学生手机,这样我们可以上诉,我要求他把手机还给我们。而且凭什么有些人就有特殊权力呢,不查他们的,我给他每晚干活,也没给我报酬还收我手机,希望县长可以主持公道。

回复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回复内容: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规定:不允许学生将手机私自带入学校。因同学屡次不改,手机被管理人员查处,班主任石某多次教育,但违纪学生改变效果不明显。学校已经和班主任石某有效沟通,要求强化班级科学管理,管理过程中注意态度和方式方法,做到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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