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信息

翼城县桥上镇人民政府对网名为“靳某”的留言反馈

2025-03-31
【字体:

    留言时间:2025年03月24日 

留言内容:

1. 修建高标准农田项目,村委会占用耕地修建水池是否予以占地赔偿? 2.修建高标准农田项目,村委会分的种了30年的无手续耕地,村委会小地并大地后,地被村委会种了,我无权种了?

回复时间:2025年03月31日

回复内容:

接到处理单后,我镇立即安排专人对留言人留言内容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问题1,经核实,大阳院村委会修建水池所占土地为村集体退耕还林地,没有占用留言人耕地。

针对问题2,经核实,在土地一轮承包时,因部分地块坡度大、耕种价值不高,大阳院村委会将这部分地交给村民种植代管,但未确权到户,土地性质仍为集体机动地,留言人反映的无手续耕地猪饲料地为此类情况,土地仍为村集体所有。2021年,大阳院村发展农业托管项目,经召开两委会议、党员会议、代表股东会议研究决定,把靳家村的黑老洼坡地(包括留言人靳某在内的十几户的猪饲料地)统一收回,由集体小地并大地后耕种,增加村集体收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202000105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