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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住建局对网名为“王某”的留言反馈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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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3年03月03日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天龙小区网格员。2月21日我接到天然气公司员工突然对接,得知天然气改造工程要进行,并下发《翼城县鑫鸿液化气供应中心关于在高层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知》,通知我协助该单位向居民微信群内下发通知。文件中有住建局关于改造天然气回收液化石油天然气瓶的惠民措施,但措施落实截止日期为2.28日,我天龙小区居民目前3.3号至今安装入户0户,因不可抗力无法享受到这个惠民工程,群众意见很大,我特向领导反馈,希望领导核实情况,将惠民措施落实实处,谢谢

回复时间:2023年03月10日

回复内容:

我局高度重视,针对网民反映天龙小区需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收和天然气入户的惠民政策,经我局研究如下:

为彻底消除高层建筑住户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对高层建筑类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液化气进行回收,对2022年更换的智能液化气钢瓶按每个200元回收,对检验合格的非智能钢瓶,按原购买价每个110元回收,对报废液化气钢瓶(使用八年以上的),按每个30元回收,对气瓶内剩余液化气称重,按市场价8元/kg回收。

自2023年3月8日开始对天龙小区进行天然气入户安装工作,安装工程费原预算价格为每户3800元,现执行成本价每户2980元,(包括入户管道,自闭阀,金属波纹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选安装,燃气燃烧器具由用户自行采购,灶台打孔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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