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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7 2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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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08-05-14
 
     
 
   

翼办发〔2008〕19号

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
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不折不挠,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帮助受灾地区群众渡过难关,根据晋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迅速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及原则
      此次捐助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翼单位和武警部队,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捐助采取自愿的原则,以捐资为主。
      二、组织方法及步骤
      (一)捐助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将捐助款送交县民政局,由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省民政厅负责转交地震灾区。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捐助,做好捐助款的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将捐助款送交县民政局。
      (三)民政局收到捐款后,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接收凭据。捐赠单位凭接收凭据记账,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捐款有专人负责、专账管理,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捐助活动结束后,民政部门要对捐助接收情况进行公示。
      三、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把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要及时公布捐赠热线电话、银行账号和具体地址,为捐助活动提供便利。
      翼城县社会捐助工作机构设在县民政局,户名:翼城县财政收费中心,开户行:建行,账号:14001717208059500818,电话:4933021、4933020、4922560。

??????????????????????????????????????????????????????????????????????????????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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